5.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6. 我国法律: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和体现,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 7. 法律的作用: ⑴规范作用。(突出地表现为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⑵保护作用。 二、法不可违 1. 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守规矩,尤其是不能违反法律。 2. 违法行为,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3. 违法行为,可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违宪 行为) 4. 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又叫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 5. 刑法,以国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6.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7.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第二,一种触犯刑法的。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第三,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的当罚性,是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的必然后果。 8. 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9.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⒑ 犯罪历来是国家法律打击的重点,犯罪分子终究要受到来历的刑事处罚。 三、防患于未然 1. 遵守法律,是践行道德的表现。 2. 犯罪行为人的心理都是想获得某种满足。 3. 要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 4. 规范未成年人行为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 想一想,我们身边的不良行为有哪些?并能采取相应的预防和矫正措施。如:①学校加强对末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们道德法律意识,自觉矫治不良行为。②家长应加强对末成年人的监护,及时纠正其不良行为。③对末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④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处理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等 6. 品味:“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忽以恶小而为之,忽以善小而不为”。 第八课 法律护我成长 一、特殊的保护 特殊的爱 1. 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 2. 专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 在未成年人保护中为我们设置了四道防线: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4. 家庭保护的含义: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5. 学校保护的含义: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6. 学校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 7. 社会保护的含义: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8. 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的保护等方面。 9. 司法保护的含义: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二、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1. 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法律。 2. 能够为我们提供法律帮助的机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 3. 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途径:1)非诉讼手段;2)诉讼手段。 4. 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它包括:⑴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等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⑵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保障公民权益 5. 诉讼的含义:它是指人民法院主持有利害关系人参与的处理纠纷的程序。 6. 诉讼是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7. 诉讼通常分为三种类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8. 刑事诉讼:是指由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罪犯的活动。 9.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案件的解决纠纷的活动。 10. 行政诉讼:俗称“打官司”,是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 10敢打官司。 11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12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是凶恶、狡猾的。我们与其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行之有效的好方法: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