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网编辑整理《初一政治:下册第七单元法律护我单元检测试题》,我们会第一时间为广大学子及家长发布最新的初一资讯动态,各大中学学校信息简介等信息,方便考生为中考打下坚实基础! 第七单元“法律护我” 7.1特殊保护 ◎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认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的特殊保护。 能力目标:提高判断、分析法律现象的能力,理解法律与未成年人的关系,学习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对法律、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的初步了解,培养学生热爱法律、尊重法律的情感和意识,并树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 ◎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 难点:法律的三个特征。 ◎ 教学方法 讨论式、活动式、启发式教学。 ◎ 课时安排 2课时 。 第一课时 生活与法律 第二课时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 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生活与法律 课前布置:《阳光少年》P50,请你做一回小小法律监督员,把你对周围的人进行观察后,将他们可能违反法律的行为记录在表格中,然后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 (一)问题导入 师:生活中我们都在接触法律(举例)。那你们知道什么是法律吗?先不用急着回答,我们来做一个测试,大家翻到书上P52,做一做“法律与未成年人保护知多少”。 (板书)一、生活与法律 (二)自我测试:法律知识知多少 (让学生独立判断并思考判断的理由,时间3分钟,3分钟后让学生举手抢答,再由老师来总结,并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补充说明。) 1、国家为保护未成年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 理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 补充: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还有: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收养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看P55“小资料”) 2、老师和家长出于关心,随意拆阅未成年人的信件(×) 理由:未经未成年人的允许和同意,随意动用未成年人物品的行为属于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的行为。父母私自看孩子的信件和日记是不对的。虽然少男少女是未成年人,但未成年人同样有通信自由和保守自己的秘密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是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 (投影: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罪犯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拆。”) 补充:但在特定情况下,私拆未成年人信件却是合法的,特定情况是指——当未成年人涉及触犯法律问题时,公安机关依法律可未经未成年人的允许和同意,拆阅未成年人的信件。 3、因为一个同学的钱包丢失,老师便对全班同学进行搜查(×) 理由: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搜身)。 补充:老师可以请全班同学配合调查,让学生自己拿出自己的物品,但老师动手搜查则是违法的。 4-7题 基本意思相同,只是表述略有不同。 未成年人年龄太小,与法律没多大关系,既不用与法律打交道,也不受法律的约束,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理由: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多少周岁的人?(看P54“小词典”)。未成年人虽然年龄小,却与法律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国家为保护未成年人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法律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未成年中学生也不例外;法律除了用来惩治犯罪,也可以用来保护我们自身不受侵害;未成年人犯了法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看投影。 (投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第二款的规定,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其不满18周岁,量刑时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8、父母离婚了,10岁的丽丽由法院判给母亲,父亲与丽丽就脱离了父女关系(×) 理由:父母虽然离婚了,但并不影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父亲仍然对丽丽负有抚养的义务(要给丽丽生活费、教育费等),父亲还有探视丽丽的权利,所以父亲与丽丽并没有脱离父女关系。 9、未成年中学生购买了伪劣商品同样可以索赔(√) 理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所有的消费者如购买了伪劣商品都有索赔的权利,而未成年的中学生也属于消费者的一部分,当然也有索赔的权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