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政治复习资料:第一课《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基础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教材第4页插图“你知道整个国徽图案体现了什么吗?” 国徽的涵义。 整个国徽图案鲜明地体现了我国国家的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第5页插图“上述情景表明了什么?” 上述情景表明: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的权力。其具体途径是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即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代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3、教材第6页插图“人民与公民是一回事吗?” “在押犯人是不是公民?他们能否享有公民权利?” 人民与公民不是一回事。它们的区别在于:(教材第6页人民──政治概念,与其相对应的是敌人;公民──法律概念,与国籍密不可分;公民的范围大于人民。) 在押犯人(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只要具有中国国籍就都是中国公民。不过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也能享有公民权利,但不能享有全部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4、教材第6页“小寒享有的权利为什么未能实现?”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尤其是法律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 小寒的父母将她遗弃街头,致使她失去了家庭的保障,丧失了被父母抚养的权利。幸亏得到好心人的收养,才使她被抚养的权利得以继续(小寒的权利得到了来自他人的保障)。但她由于没有户口,却又导致她不能享受到就近入学的权利(小寒的权利没有得到学校、社会的保障)。由于失去了家庭、学校、社会的保障,所以,小寒的一部分权利没能享有。 5、教材第7页“法律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 行政复议法:保障公民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保障未成年人上学读书、接受教育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婚姻法:保障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刑法: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保障公民参与民事诉讼的权利不受违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你还知道哪些具体法律?说说他们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学生自己补充) 6、教材第7页“6名女中学生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傅某把6 名学生带到治安室强行搜身是否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此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权利──公民的人身(包括肉体和精神)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的权利。 6 名学生该如何维护白己的合法权利? 6名学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制裁这种侵权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司法保障。6名学生的人身权受到了柜台负责人非法搜身的侵害,她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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