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菲(1698~1739)是法国物理学家。在电的研究方面有突出的贡献。在研究过程中,他自己作了许多实验,并于1733年发现绝缘起来的金属通过摩擦可以起电,因此,他得出所有物体都可以摩擦起电。认为把物体分为“电的”和“非电的”并没有事实根据。他曾用自己的身体作带电实验。他让别人用丝绳把自己吊起来,当他身体带上电而别人靠近时,他感觉到针刺般的电击,有放电的噼啪声,在暗处还可以看到放电的火花。 杜菲最重要的发现是电有两种。在巴黎的一家学报上他发表了自己的实验结果,其中写到“……因此,由总的性质不同这一点可以认为存在着两种电性物质,一种诸如玻璃、晶体等透明固体;另一种诸如琥珀、树脂等物质。……互相推斥的物体具有相同的电性,互相吸引的物作具有不同的电性。不带电的物体可以从另一种带电物体获得电,两者所带的电是相同的……。”他意识到不同材料经摩擦后产生的电不同,电有两种,并且同性电相斥,异性电相吸;他还把电想象为二元流体,当它们结合在一起时,彼此中和。 在不断实验过程中,杜菲改进了吉尔伯特的验电器,用金箔代替金属细棒,使验电器更加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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