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了刚入初中的孩子的缘故,妻从同事那里借来了几门主科的教材,让我大致掌握一下孩子学习的进展,自己学习的同时,也可以与孩子分享一下个中的体会。 对于中学教材,已有很多年没有接触过了,对于这些年来教材在内容和方针上的变革,实属不甚了了。所以,当我翻开这些装帧精美,版式丰富,内容精致的教材时,惊艳、感叹、欣喜的感觉充盈了我的思维。不管这些年教育界的情形多么为世人诟病,但我感觉,单从教材的角度来说,变革的力度实在相当的大,足见教育界人士背后付出的心血。 当然,浙江省的数学和科学两科使用了本省自己编写的教材,从内容和结构上来讲,与人教版反映出的教材改革的思路是一致的,我的最大感觉是突出了教材在启发学生领悟、接受、贯通、创新方面的作用,知识点的推出和铺开都十分注重节奏,在练习部分既有基本知识点的考查,也有在基本知识点的基础之上的扩展性的考查,难易结合非常适中。“科学”这门课程设置简直是太绝了,把我们那个时代的动物学、植物学、地理、物理、化学统统都囊括在其中,以前的严格划界不复存在,这非常有利于孩子从小树立跨学科思维的能力,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把这些科目割裂开来。不过,我听说,科学教材看似简单,但是试题做起来却是非常之难,孩子的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是这门学科特别强调的。善哉! 英语教材再也不是以前那种临时培训班似的教材了,引进了国外的原版教材‘GO FOR IT’,对学生的口语和听力等实战能力的培养非常有利。很棒![更何况HZFLS还另外使用了校本教材‘Have fun with English',以及要求泛读泛听的〈21世纪英文报〉,如果学生能够好好坚持,假以时日,外文水平的精进完全可以期待。] 语文教材的惊艳程度不亚于其他科目。与以往的教材相比,有这么几点不同:(1)篇目的选择不拘一格,以培养学生热爱自然、热爱生活、追求理想、尊重生命、尊重劳动、崇尚科学、奋发拼搏、善良友爱等人文精神为方针和标准,大量选择了名气并不大的作者的文章。我读了前三个单元的文章(包括课后的补充材料),感觉是一股清新之风拂过蒙尘的脸庞,精神为之一振。记得我们当时入初一时,首先上的是〈浣溪沙 和柳亚子先生〉、还有新教材仍然保留的郭沫若先生的〈天上的街市〉,后来马上跳到古文去了,好像有〈塞翁失马〉和〈黔之驴〉什么的。总的说来,新教材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时代的进步,体现了对育人的更高层次的要求。 (2)教材的结构更合理。就拿初一(七年级)的教材来说,整个教材由多个不同主题的单元组成,每个单元的选文均从不同角度围绕主题展开,显得系统而不零乱。而每篇课文前面有导读,下面有简单的注释,课后有思考和练习,有的附加了与课文内容贴近的其他短文或名言、诗句等。我真心地希望现在的孩子能够摆脱段落大意、中心思想这种八股式的语文学习模式,在课文中找到语文之美、找到情绪抒发的快意、找到心有戚戚焉的会意一笑的感觉。我想,这恐怕是编者们和教育者们真正愿意达到的效果吧! (3)对学生的开放式、启发式的态度。在七年级上语文教材的附录部分,我看到两篇材料,一个讲伊索寓言的解读,一个讲冰心的〈繁星 春水〉的解读。前者在普通的观点之外,引进了钱钟书先生的理解。后者在对冰心一片赞扬之后,又把梁实秋先生(林语堂?书不在手边,凭印象写了)的否认冰心新诗的观点也作了介绍。给学生提供了不同的视角,这种开放的态度是以前没有的。 下面我要回到主题上去了。语文教材的确编得很好,但是白璧微瑕,从前三单元我已读过的部分中,有两个地方我存在大大的疑问。 一是 关于课文〈山中访友〉(李汉荣)的疑问。我不能不说,这是一篇充满趣味、带着朝气的好文章。但在文中有一段话,我觉得它违背了常识,容易给学生以误导。这段话是这样的: 忽然下起雷阵雨,像有一千个侠客在天上吼叫,又像有一千个喝醉了酒的诗人在云头朗诵,又感动人又有些吓人。赶快跑道一棵老柏树下,慈祥的老柏树立即撑起了大伞。满世界都是雨,唯我站立的地方没有雨,却成了看雨的好地方,水能说这不是天地给我的恩泽?俯身凝神,才发现许多蚂蚁也在树下避雨,用手捧起几只蚂蚁,好不动情,蚂蚁,我的小弟弟,茫茫天地间,我们有缘分,也作了一回患难兄弟。 老柏树当然是朋友,可是,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在雷雨天气下,最好不要去寻求这位朋友的庇护,因为那是非常危险的,更何况是在野外。在那样的天气下,老柏树是雷公导弹的目标,要想安全的话,还是别去陪葬吧!所以,这一段有悖常识,应当删除,或者修改。 二是关于课后补充作品狄金森的〈秋景〉的,严格地说是关于这篇诗的翻译问题的。我当时读了中文诗后,觉得很美,于是从网上把原文找来了,经过对照,我发现这篇入选中学教材的译诗在翻译上存在欠妥的地方。先看教材上的中文译诗: 晨曦比往日更柔婉, 毛栗变得褐色可爱; 浆果的面颊多么丰满, 玫瑰在郊外开放。 枫树扎着华丽的丝巾, 田野披上艳红的轻纱。 我不愿显得古板, 也佩带戴了一枚胸花。 (翻译 寒雪) 再看英文原文: The morns are meeker than they were, The nuts are getting brown; The berry's cheek is plumper, The rose is out of town. The maple wears a gayer scarf, The field a scarlet gown. Lest I should be old-fashioned, I'll put a trinket on. 我觉得译诗把原诗的意境表达出来了,用词也很精致,译者文字功底深厚是不用说的。但我觉得存在两个美中不足之处。(1)押韵不好,失去部分原文的诗味。这首诗的英文原诗是ABABCBDB型押韵。1,3;2,4,6,8分别押韵。而译文只有1,3和6,8押韵。这种错落的归韵法使全诗在韵味上少了很多感觉。(2)部分字句翻译不准(或者是有意而为之的意译),甚至有误。试列举如下:morn 是诗语,指的是早晨,而译诗用了“晨曦”(晨光的意思);getting brown 变成棕黄色,并无可爱二字;scarf是头巾、围巾、披肩等意思,不宜随意翻译成“丝巾”,况且,秋天给人的感觉是厚实而明快的、用“丝巾”显得非常轻飘飘的;gown是及地长袍、长衫或者宴会正装的意思,原作者要表达的是大地欲正装示人的仪式感,为什么要译成“轻纱”呢,又显得很轻飘,虚浮;trinket是指小小的饰品,无特指,译者具体化为“胸针”,这个我无异议,但是,最要命的是,最后一句“Lest I should be old-fashioned, I'll put a trinket on.”译者没有照顾原诗时态和诗作者的原意,把没有发生的事情译成了已经发生的事情。作者原意是:深怕会显得落伍,我且戴上一只发卡(或者干脆译为:深怕会显得落伍,我且在发梢插上一朵小花)。 以上拙见,纯粹一家之言,权作消遣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