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文阅读 离别的礼物 [美]弗·达尔 一个初秋的晚上,清风徐徐吹来,夜色迷人。11岁的彼得和爷爷坐在院子里,却没心思欣赏这明净的秋夜景色,一个劲儿地直想着屋里那床毛毯。他没想到爸爸真的会把爷爷送走。现在,事情已经明摆着了,爸爸给爷爷买来了离别的礼物——一床大毛毯。 今晚,是他和爷爷相处的最后一夜了。爷爷看出他的心思,说:“我去把口琴拿来,吹一支古老的曲子给你听听!” 然而,爷爷从屋里拿出来的不是口琴,而是毛毯! “啊,这毯子真好!”老人抚摩着毯子说,“你爸爸真是个好人,这要花不少钱呢!寒冬到了,有了这床毛毯,在那地方就不愁冷了。那里不会有这么漂亮的毛毯的!”爷爷总是把事情说得那么轻松。每当彼得提到离别,爷爷就说是他自己的主意。 可彼得想:一个孤老头,离开自己的亲人,到政府盖的那幢楼房——孤老院里,和别的老头住在一起,能算是幸福吗!他真不相信爸爸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彼得难过得真想哭,但他忍住了,他已经是大孩子了。他走进屋子拿来了爷爷的口琴。 爷爷吹起了一支欢乐的曲子。彼得听不进去,他呆呆地凝望着峡谷,想道“爸爸就要和那个女人结婚了。不错,那女人曾吻过他,并说过要当他的好妈妈。除此之外,再没别的事了……” 乐曲突然中断了。 爷爷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似的,对他说:“你爸爸要娶的是位好姑娘。同这么漂亮的妻子在一起,他会变得年轻起来。我这老头子在这里只会碍手碍脚,整天叫唤腰酸背痛的,……”停了不多会儿,爷爷接着说:“再说不久就会有婴儿诞生,我也不愿听婴儿啼哭,还是走的好。来,再吹一段我们就去睡。明天我就要带着毯子上路了。你听听,这一段虽然有点悲伤,但今晚听起来还是蛮好听的。” 忽然传来两个人的脚步声,那是爸爸和那个脸蛋光得有点刺眼,活像个洋娃娃的女人回来了。口琴声嘎然而止。 爸爸没说一句话。那女人走过来娇声娇气地对爷爷说:“明天,我就不送您啦!我是来向您道别的。” “您的心地太好啦!”爷爷说着,低下头,望着地面,望着他脚边的毛毯。然后,他弯下腰,拿起毯子说:“请您看看这个,我儿子送给我一条多好的毛毯做离别的礼物。” “嗯,”姑娘摸了摸毛毯,“这毯子真不错。”她忽然转身向着爸爸,冷冷地说:“肯定花了不少钱!”爸爸清了清喉咙,吞吞吐吐地说道:“我,我想给爸爸买一床最好的……”姑娘好像被钉在那里,两眼没离开过那床毯子,半晌,终于开腔了:“哟,还是一床双层的啊!” “是的,”爷爷说,“是双层的,一床漂亮的毯子,给我老头做纪念!” 爸爸默默地进屋去了。那女人马上跟进去,喋喋不休地说那毯子太昂贵。爸爸像往常一样,逼得没法只好发火了。她一转身要走,正好遇到想进屋的彼得。她又转身嚷道:“不管怎么说,他无需一床双层毛毯!”爸爸望着彼得,眼里露出尴尬的神情。 彼得忍不住了,对爸爸说道:“她是对的,爷爷不需要一床双层毛毯。来,把它剪开,成为两床。”爸爸和那个女人愣住了。 “爸爸,听我说,剪成两半,一半给爷爷,另一半保存起来。” “这个主意不坏。”爷爷温和地说,“我不需要这么大的毯子。” “是的。”彼得又说,“一层毯子足够送走一个老头,省下一半,留着以后会用得着的。” 大家都沉默了。 好半天,爸爸走到爷爷面前呆呆地,没有一句话。爷爷望着儿子喃喃地说:“没关系,孩子,我知道你不是这么想的……我知道……” 这时,彼得哭了,但没什么,因为爷爷,爸爸都哭了,哭成了一团…… 1.“离别的礼物”中的“礼物”是指:(1) ;(2) 2.倒数第4段中彼得说:“一层毯子旱够送走一个老头……”联系上下文,说说“足够”一词在这里蕴含着彼得怎样的感情? 答: 3.与亲人离别是很痛苦的,爷爷为何在此时还吹起一支欢乐的曲子? 答: 4.从古文;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彼得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请用一句话表述。 答: 5.本文很感人。请指出最让你感动的一处,并说说理由。 答: 成长的桥 陈敏 我记事很晚,所有关于童年的记忆,差不多都在父母与别人闲谈中得知。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苯小孩。 上学第一天回家在巷口碰上母亲,问:“老师今天讲了啥?”我想了半天才剂出三个字,“脚板印”。母亲又问一起回来的某某,她说,“老师要我们脚踏实地,好好学习。”大家一阵笑,我也跟着笑。一次不小心摔破了家中珍贵的花瓶,我把碎渣扫到地板中央,再搬个小凳老实地坐在旁边。母亲回来生气地责骂时,我振振有词地说,“老师讲要表扬诚实的孩子,您却批评我!”母亲忍不住扑哧笑了。 也许智商有限加上读书不用心,虽然花了时间做了副努力的样子,小学时成绩并不理想。别人家的父母见了面总是夸自己的孩子如何了得,我父母只能一边讪笑一边借机脱身,回来了他们彼此安慰说,孩子老实,心眼又好,读书也自觉,就别逼她了。那时真想把课本煮了熬汤喝,像皮皮鲁那样,除此之外我想不到法子读好书。 懵懵懂懂长到九岁,我的思想第一次发生重大转折。 那年,春天的花开得特别艳,尤其我家向阳的窗台下(那里有个半米宽的窄台)花朵更是美不胜收。我喜而忘形,一手扳窗,一手摘花,却忽略了扳着的窗子是没有插销的。一分钟后那扇要命的窗子开了,把我像球一样从二楼抛下去做了自由落体运动;仙人掌又火上加油,落地我已变成昏迷不醒的“刺猬”。后来听说,是好心的行人送我进了医院;私下以为嫌我苯的母亲,听到这个消息竞在柜台内晕倒了,苏醒过来跌跌撞撞推开同事就往医院跑;而父亲一脸煞白,骑单车撞到了电线杆,爬起来车子不要、泥水不管地直往前冲······那天医生差点下死亡通知书,警告病人必须一直保持清醒意识。于是父母每隔一个小时忐忑不安地唤我一次,昏昏沉沉往下坠落的我,就被父母一声一声、柔和而又有力,平缓而又焦虑、掺杂着心疼与希翼的呼唤拉回了这鸟语花香的世界。 那年期末,我破天荒考了个全年级第一。邻居说这一摔没留个后遗症已是万幸,想不到还摔开了窍,变聪明了。只有我自己知道,是48小时的昏迷中母亲带泪的呼唤,父亲紧握我的手的力量,是一睁开眼他们憔悴面容上的极大喜悦,与眼眶里滑落的中年人的泪水,让我一刹那长大了。我才知道我对父母是那样重要。心中渐渐清晰的爱滋生成牢不可破的愿望——我要为父母好好读书。拿到成绩通知单时父母的惊喜和欣慰,让我开心了好久。后来读书成了习惯,一读读到了研究生。 我至今仍不知道我的智商属高属低,这对人的一生也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怎样的父母,从懵懵懂懂到明事,其实只有一桥之隔;这座桥,就是父母温厚的爱。就像黑云经过太阳的亲吻也会变成绚丽的彩霞,再苯的小孩,有父母的爱来呵护,也会成长为顶天立地的栋梁。 6.“成长的桥”在文中指: 7.根据表现人物心情的需要,[甲]、[乙]两处应填人的恰当的词语是什么? [甲] [乙] 8.请仿照文章结尾画线句子写一个比喻句。 答: 9.请用一句话(不超过30个字)概括本文的主旨。 答: 10.文中写“心中渐渐清晰的爱滋生成牢不可破的愿望——我要为父母好好读书。”这 样的读书理想是否过于狭隘和浅薄?请谈谈你的看法。 答: 感悟自然 楼房越来越小,天空却越来越小;道路越来越宽,车速却越来越慢;人口是越来越多,这是一个躁动、喧嚣的年代和社会。可是,再回首,透过诱惑的荆棘和纷乱,还是能发现一小片属于自己的蓝天,还能够感悟自然的心语。 清晨,灿烂的太阳为我升起,照耀我那本已没有感悟的心灵,让我再次体味人生,品味生活。生活由于阳光的灿烂而灿烂,由于自然的感悟而丰富多采。湛蓝的天空是我心灵散步的所在,千姿百态的白云是我来不及采摘的绚丽花朵;空中飞过拖着哨音的鸽群将我的思绪带向远方。 月明风清,白云浮动,微风徐徐,柳丝摇曳,光影斑驳,徜徉在银色的月光中,品一杯浓郁芳香、沁人心脾的清茶,聆听音乐大使们的或明或暗、或抑或扬、或隐或亮的妙笔心声,你不能不为这声音的文字而感动。那是一种超然和浪漫,更是唯美优雅的诗意和抒情。维也纳的森林带来诱人的清新,兰色多瑙河奔涌着异国的风情,伏尔加河的纤夫诉说着劳作的辛苦;黄河呐喊着中华民族的魂魄,春江花月夜荡漾着美景良宵,梁祝倾诉着凄婉哀怨的希望,二泉映月讲述着平静安宁和淡淡的忧伤。 置身于浩瀚的海边,感悟大海的灵魂和大海的诗篇。夏目的大海浮躁、喧嚣,像是要驱走难挨的酷暑;春日的大海’陪静、安详,像美丽羞怯的少女,在憧憬美好的爱情王子的到来;秋目的大海开阔、高远,像成熟的少妇以平和的心情品味着生活带来的酸甜苦辣;冬日的大海深邃、悠远,像不惑之年的男人,刚毅、清醒被赋予责任和义务。 在细雨蒙蒙的时节,散步于江南水乡的小城,风格各异的园林景观是艺术的完美再现,陶冶着你的情操。岸边的柳丝是少女飘逸的长发,风情万种;翠绿欲滴的竹林是少女婀娜的身姿,撩人心魄;脚下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亲切温馨,是通向自然的幽径;偶尔水面漂过的乌篷船是历史的记录,载着鱼人的辛苦和希望。 漫步在山间的小路,岩壁上倒挂的不能称其为瀑布的流水,同样让我感悟到瀑布挂前川,银河落九天的意境。小溪微弱的涓涓流水,磨蚀着光秃岩石的棱角,日月轮回、年复一年,打磨出圆润的鹅卵石,生命的意义并不在于轰轰烈烈,而在于细水常流、滴水穿石,这样的生命也透着平静的辉煌和安详的灿烂。 自然不因人类的延续而存在,人类的延续却离不开自然的存在。我用心感悟自然,自然也用心语回报我的感悟。我不带走自然的一苹一木,不带走自然的一山一水,我却带着自然的心情、自然的美好、自然的想像、自然的音容笑貌和自然赋予我的自然走进生活。 1l.第1段中,“透过诱惑的荆棘和纷乱”,“诱惑”在这里的语境中具体指代什么? 答: 12.文中画波浪线的“心灵散步”,如何理解呢? 答: 13.第3段的画线句子中,音乐被比喻成“声音的文字”,作者为什么会把音乐说成文字 呢?你能明白其中的奥妙吗? 答: 14.可能不少同学在心目中都渴望经历一种灿烂和燃烧的辉煌,那么你赞同文中所说的细水长流的平静和安详的生活方式吗?说说你的见解。 答: 15.文章结尾说“我带着自巷赋予我的阜攀走进生活”,你能理解这里的两处“自然”的 不同内容吗? 答: 左撇子和右撇子的探索 裘树平 人类被称为生物世界的万物之灵。为什么这样说呢?除了他们具备聪明发达的大脑以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有一双灵巧的手,这是任何其他生物都无法相比的。但是,每个人使用两只手的频繁程度不同,大多数人习惯于用右手,只是少数人对左手特别偏爱,俗称 “左撇子”。 左撇子中的杰出人才 关于左撇子和右撇予的问题,引起了科学家们的很大兴趣,于是,他们进行了一次广泛深入的调查,结果发现人类中有10%是左撇子,而且这种有趣的生理现象,仅仅局限于人类之中,在动物身上几乎不存在。即使在与人类亲缘关系最接近的灵长类动物中,左前肢和右前肢使用的频繁程度几乎相等。那么,对左撇子和右撇子两类人来说,究竟谁更适应于生存?谁更聪明一些?长期以来,这个不解之谜一直使科学家感到困惑难解。 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得回到一百多年以前。那时候,在所有人的心目中都这样认为:左撇子是一种不正常的生理现象,甚至把它看成一种疾病,以为这是由于怀孕母亲在遇到难产时,婴儿的左侧大脑(具有控制右手和语言的功能)受到了损害,结果使婴儿在以后的生长过程中经常使用左手。如果按照这样的说法,凡是左撇子的人,还应该有口吃和智力迟钝的现象。 可事实并不是这样,生活在我们周围的许多左撇子,不仅没有口吃和智力迟钝,而且往往聪明过人,特别是在一些需要空间想像力的职业中,有很多左撇子都是最优秀的人才。比如在美国的一所名牌建筑学院中,里面的教授有29%是左撇子。 1977年3月30日晚,第34届世乒赛女子团体决赛开始了。韩国队出阵的首名选手是 世界名将李艾利萨,中国队则派出左手握拍的张立,这是关键的一仗,也是左撇子和右撇子较量的一仗。在这场比赛中,张立通过左手发出一只只上下旋转性很强的球,然后抓住时机强攻快推,结果连胜两局,为中国女队登上冠军宝座立下头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