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第二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一、1.A 2.D 3.D 4.B 5.A 6.C 7.B 8.C 9.D 10.B 11.B 12.B 13.C 14.B 15.A 16.ABCD 17.ACD 18.ABC 19.CD 20.ACD 二、1. ①小林闯红灯过马路,是放弃生命健康权的行为。②我们要珍爱生命,使自己处于安全环境的权利。②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③我们要珍爱生命和健康,承担起自己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应负的道德义务和法律责任。(紧扣主题,言之有理即可) 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三、1.(1)生命健康权。 (2)第一,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奋发向上的精神。 第二,我们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第三,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注意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3)出现校园暴力的原因有:人文教化的缺失和暴力文化的泛滥等。 (4)提示:针对出现校园暴力的原因;从学校、家庭、社会、未成年人自身提出解决的措施。 2.(1)略。 (2)①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人可知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③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3)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患病就医,恢复健康;遭遇非法侵害时,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不得轻生或自残;行使生命健康权时,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1.D 2.D 3.A 4.D 5.A 6.A 7.D 8.A 9.C 10.C 11.D 12.D 13.A 14.A 15.B 16.AB 17.BD 18.BC 19.AB 20.BD 二、1. 小黄给小宋取外号的行为是侵犯他人名誉、贬低他人人格的行为。因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2. ①我国公民享有肖像权和姓名权。我国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受法律保护。②侵害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当我们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维护自己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三、1. 李非的做法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名誉。李非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张勇,侵犯了张勇的名誉权。 2. (1)小明的姓名权受到侵犯。 (2)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也就是说,未成年入只是无法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利,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自己行使时须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是他们完全可以亨有自己的权利。他们的权利和成年人一样不容忽视和侵犯。 3. (1)门卫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学生张某和李某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权。学生张某和李某对门卫的恶语相加和大打出手是一种以不正当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不明智之举,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2)学生张某和李某在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受到非法侵害时,应该以法律为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一、1.C 2.A 3.A 4.B 5.B 6.B 7.C 8.C 9.C 10.D 11.D 12.B 13.C 14.A 15.D 16.AD 17.ABCD 18.AD 19.ACD 20.CD 二、通信秘密属于公民的个人隐私,家长、老师、领导拆看他人信件,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三、1. (1)小虎:调皮的小虎出于开玩笑,在同学中说“佳佳肚子里有个小孩。”以至被不明真相的人们相互传开,严重侵害了佳佳及其家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佳佳的父亲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把小虎告上法庭,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 学校:小虎与佳佳同属一所学校的学生,佳佳的名誉被侵害是在学校组织的学生例行体检中发生的。学校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负有及时为佳佳辟谣消除影响的责任,可学校却对此事重视不够,以“过几天就要放假收麦”为由,错过了及时辟谣的良好时机,以至于谣言进一步扩散,使佳佳及其家人生活在极度的痛苦之中。所以,佳桂的父亲把学校也告上了法庭。(从侵权与维权,小虎的责任与学校的责任去分析,言之有理,均可酌情给分) (2)小虎的教训:要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学校的教训:对可能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事件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以免造成后患。 2. (1)张某有隐私权。因为,隐私权是人格尊严权的一部分。法律赋予公民人格尊严权,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人格尊严的权利。张某虽因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他依然享有人格尊严,他的隐私和隐私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2)公安部门没有侵犯张某的隐私权。因为,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可以依法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该案件中公安部门的行为属于执行公务,出于办理案件的需要,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将张某的特征予以公布,所以不构成对张某隐私权的侵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