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不同寻常的聊天记录 山东 张爱华 一次周末刚刚上线,便传来“滴滴”的聊天邀请的声音。打开聊天窗口,原来是我的学生,网名侠客。彼此的问候之后,便切入今天的聊天主题。 侠客:张老师,你能给我讲一下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问题吗? 爱我中华:可以。那你知道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吗? 侠客:奥,这个我是知道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这自治权怎么理解? 爱我中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就是自治机关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自主权利,这种权利由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 侠客:老师,你能举个例子吗? 爱我中华:好的。如在执行全国性的法定节日的基础上,藏族的“藏历新年”、雪顿节,回族、维吾尔族的开斋节、古尔邦节,蒙古族的“那达慕”,傣族的泼水节,彝族的火把节等均被列入该民族的节假日。西藏自治区根据本地地理、气候条件,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为35小时,比全国法定周工作时间少5小时。 侠客:我明白了。 爱我中华:接下来,我们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制定说起吧。你知道我国为何选择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不是其他的民族制度吗? 侠客:结合过去初一所学的历史知识和本课的预习,知道我国这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是在五千年的历史发展长河中形成、发展和巩固的,这是制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因素;并且在近代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因素;而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因素。 爱我中华:你还真行,知道的还很多嘛! 侠客:谢谢老师夸奖。这只是我在图书馆中看书时知道的。 爱我中华:那我们就从建国前说一下该制度的确立过程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1947年,在内蒙古建立了第一个民族自治区。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正式确定在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此后,在旧社会曾经遭受歧视和迫害的少数民族纷纷恢复了自己的民族身份。1984年5月1日,我国颁布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把党和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法律化。2001年2月28日,又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对这一法律进行修改,进一步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法律地位。 侠客:听说我国出台了对少数民族的很多的优惠政策,老师你给我讲一下,好吗? 爱我中华:当然可以。党和政府加大了对民族自治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大财政投入,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扶贫。优先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帮助发展教育事业,增加社会事业投入,扶持扩大对外开放,组织发达地区开展对口支援,等等。2000年开始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对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更具有重大的意义。 侠客:我还听说,少数民族子女升学可以有加分的优惠,真想自己也成为少数民族的一员。 爱我中华:为什么? 侠客:升学可以加分呗。 爱我中华:你这孩子,连这个你都羡慕。哈哈。 侠客:哈哈…… 爱我中华:由于历史的原因,少数民族在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等方面比汉族发展要落后缓慢得多,正是考虑到各个民族发展不平衡,缩小各个民族发展差距,防止经济发展差距拉大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党和国家正是考虑到各种因素,所以来帮助少数民族发展,为使他们能够尽快跟上时代的步伐,而出台了诸多的优惠政策。 作者简介:张爱华,山东省肥城仪阳中学一级教师,自1996年工作以来,有数篇学科教学论文和班级管理论文分别在国家级、省级相关刊物上发表,课件多次荣获泰安市一等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