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禁止切割鲨鱼鳍 Sonja Fordham 美国国会采取行动 2000年底,美国国会采纳了禁止切割鲨鱼鳍的立法,禁止在美国的所有海域割下鲨鱼的鳍并将其残余尸体抛进大海。去年12月份,美国前任总统比尔·克林顿签署了《禁止切割鲨鱼鳍的法令》,使其正式具有法律效力。在这个禁令颁布之前,在美国太平洋地区还允许切割鲨鱼鳍,但是从1993年起,美国大西洋、墨西哥海湾和加勒比海就开始对切割鲨鱼鳍的行为进行禁止。除此之外,新的法律还规定开展相关的国际协调活动,并批准对鲨鱼的捕获和种群进行研究。 浪费的传统 鲨鱼鳍是鱼翅汤的一种主要原料,而鱼翅汤又是亚洲人的美味佳肴,一碗鱼翅汤可以卖到100美元。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美国太平洋的金枪鱼和剑鱼渔业公司将数以万计被捕获的鲨鱼杀死,仅仅是为了获取鲨鱼的鳍部。1998年,夏威夷群岛周围海域被割掉鳍部的鲨鱼数量达到了最高值——6万只。由于鳍部仅占一只鲨鱼总体重的一小部分,因此切割鲨鱼鳍等于损失了每只鲨鱼的95%或更多部分。此外,来自火奴鲁鲁附近多钩长线船只的调查报告显示,86%被割掉鳍部的鲨鱼在被捞到船上时还是活的。 由切割鲨鱼鳍所导致的浪费进一步促使保护学家、科学家、当地渔民和普通大众们呼吁禁止这种传统猎杀活动。在美国大西洋地区允许切割鲨鱼鳍的行为还违背了许多美国渔业政策和几个国际渔业协议的条款,包括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的《国际鲨鱼行动计划》。 新的法律 在新的法律下,切割鲨鱼鳍并抛弃其尸体的行为被视作非法行为。而且,该法还指定美国商业部和国务院负责制订一个国际性的切割鲨鱼鳍禁令,并且修订和制订双边和多边的保护鲨鱼协议。法律要求政府调查切割鲨鱼鳍的特点和范围以及鲨鱼鳍的去向情况,同时美国也将要催促其他国家的政府部门收集有关鲨鱼储备量、捕获量和贸易的数据,并向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提交《国家鲨鱼行动计划》。新的法律还授权一个商业部门开展鲨鱼研究计划,以便收集用于评估的数据,并研究有利于渔民的捕鱼装置和惯例,使意外捕获的鲨鱼量减至最小,并使鲨鱼的利用率最大化。政府机构正准备向国会提交一份报告,提出一份详细的《国际鲨鱼保护行动计划》,并对现在的工作进度进行评估。2001年6月份公布了《新的切割鲨鱼鳍禁令执行条例》,以供大众们提出建议。 国际切割鲨鱼鳍禁令 由于认识到捕鱼国家之间的合作是有效管理洄游鱼数量的关键,美国已经成为国际鲨鱼保护行动最主要的倡导者。美国前任总统比尔·克林顿在签署《禁止切割鲨鱼鳍的法令》时发表了讲话,他进一步强调了美国对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国际鲨鱼行动计划》的责任和义务,他保证美国将加大力度禁止切割鲨鱼鳍,并帮助其他国家和国际管理机构探索相关的保护措施。 其他国家的立法 已经禁止切割鲨鱼鳍的国家包括巴西、哥斯达黎加、南非和澳大利亚。 Sonja V. Fordham 1725 DeSales Street, NW; Suite 600, Washington, DC 20036, USA Email: sfordham@oceanconservancy.org 译自 Shark News 2001 年7月第13 期,pp.12 文章自http://www.chinabiodiversity.com/iucn/17-18/027.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