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政治上册知识点—第五课隐私受保护知识点。新学期马上就要到了,同学们都准备好了吗?对于新课本新内容,很多同学预习找不到头绪。老师特为同学整理了初二政治上册知识点——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1、 隐私的含义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 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 2.保护隐私的意义(必要性) (1)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2)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3)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3.隐私权的含义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4、隐私权的内容: (1) 私人生活安宁权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派出所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搜查公民住宅是非法的,侵犯了公民的住宅权。 (2) 个人信息保密权 (3) 私人通信保密权 5、如何尊重别人的隐私权? (1)树立隐私意识: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 (2)明白尊重他人的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要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 侵害隐私权表现: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6、保护隐私权的方法 (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