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政治复习资料:下册第二单元同步练习题(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6 01:11:48 新东方 佚名 参加讨论
二、概括(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下题蕴含的道理) 1. 某校八年级(6)班同学小宋长得矮胖,同班同学小黄给他起了个“武大郎”的外号。对此,小红心里很不好受。 2.据中国法院网报道,由于上海焦点广告公司在未经孙道临等允许的情况下,在《新民晚报》、《浙江日报》等平面媒体上刊登载有孙道临等上海知名艺术家肖像、姓名内容的正大青春宝产品广告“软文”,孙道临等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经审理,法院认定正大青春宝公司及上海焦点公司构成民事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判决两公司向孙道临等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共同赔偿孙道临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45万元、赔偿其余四位艺术家每人25万元。 三、简答 1.学校准备举办元旦文艺晚会,决定在初二(1)班选拔一名主持人,李非和张勇都想成为晚会的主持人。为了实现这一愿望,李非在班上捏造事实说张勇在校外敲诈勒索小学生。张勇因此而落选。 请你运用所学知识判断李非的做法是否合法,并简要说明理由。 2.小明是一名高中生,从四岁就开始学画画。去年,在学校举办的文艺节活动中,他在他们班的宣传栏上看见了自己的作品,但并没有署名。他去班主任那里问原因,班主任说这只是学校内部一项活动而已,并不是什么正式的展览,写不写名字问题不大。 (1)小明的权利在这件事中是否受到侵犯? (2)请作简要说明。 3.中学生张某与李某星期天到某旱冰场滑冰。出馆时被门卫拦住,以一双旱冰鞋丢失为由强行对其进行搜身,搜身后证明是无辜的。张某和李某觉得十分恼火,便对门卫恶语相加,并大打出手。 (1)根据所学有关法律常识的内容对门卫的行为和学生的行为分别加以评析。 (2)你觉得学生张某和李某应该怎样做才是明智之举?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一、选择题(1—15题为单选题,16—20题为多选题) 1.甲同学偷看乙同学日记,并传播日记内容,甲同学的行为侵犯了乙同学的 ( ) A.荣誉权 B.名誉权 C.隐私权 D.姓名权 2.下列行为,属合法搜查的有 ( ) A.侦查人员出示搜查证对某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查 B.商场怀疑某顾客有偷窃行为,对其身体进行搜查 C.企业害怕产品失窃,保安人员对下班出厂的工人都要进行搜身检查 D.小张怀疑同学小李偷了他心爱的钢笔,对小李进行搜身检查 3.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彼此的隐私。这样做的好处是 ( ) A.能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B.有利于树立人的威信 C.能使隐私成为真正的隐私 D.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 4.某晚上,小张看到小曾鬼鬼祟祟地从邻居家走出来,边走边把一些东西往口袋里塞,而此时邻居家却没有人在。第二天,小张把他所看到的告诉了邻居。小张的做法 ( ) A.不合法,因为侵犯了小曾的隐私权 B.合法且应提倡,因为有利于保障邻居家的财产安全 C.合法但不值得提倡,因为这是爱管闲事的表现 D.不合法,因为侵犯了小曾的名誉权 5.某校学生张某为了集邮,竟然大量私拆、毁弃他人信件,张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 ) A.人身自由 B.隐私权和通信自由 C.名誉权 D.社会经济权利 6.个体医师李某于2005年6月应某制药厂要求,为该厂提供曾在他诊所看病的方女士等6名患者的姓名、电话、住址、所患病及治疗效果等资料。此后该厂不断向她们寄发宣传资料并派人多次上门推销药品,致使左邻右舍议论纷纷。方女士等人得知真相后愤然起诉,要求李某停止侵害并赔偿每人精神损失费2000元。对本案的正确理解是 ( ) A.公民依法享有名誉维护权 B.李某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C.李某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 D.李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7.小红近来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书信来往频繁。班主任怀疑小红在“早恋”,便私拆了小红的信件,并在班上公开批评小红“早恋”,告诫同学们要正确处理男女同学的交往,专心学习。该班主任的做法 ( )A.是关心学生的表现,合情合理 B.是在行使班主任的权利,虽有不妥,但未违法 C.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D.是侵犯公民名誉权的具体表现 8.当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时,以下做法错误的是 ( ) A.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B.拿起法律武器,请求司法保护 C.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D.对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的,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9.初中生晓微喜欢上了高年级的男生,并有了一定的交往。她很苦恼,向自己的同班好友冰冰倾诉了这份感觉。这时,冰冰比较适合的做法是 ( ) ①征得晓微的同意,以适当的方式向老师汇报 ②不管晓微是否同意,向她的父母汇报 ③直接向晓微作劝导,中学生当以学业为重 ④直接找该男生,劝阻他同晓微的交往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③ 10.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少数人为达到个人企图,经常在网上窃取他人的电子邮件。这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 ( ) A.名誉权 B.荣誉权 C.人身权 D.隐私权 11.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违法行为的有 ( ) A.邮递员怀疑某人信件有问题,进行扣压 B.某领导对怀疑私藏枪支的职工家进行搜查 C.在电话机上安装窃听器,偷听他人电话 D.父母适当限制未成年子女的通信自由 12.下列属于不尊重他人隐私或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有 ( ) ①在银行柜台前设置1米线。②网站将其注册会员的照片、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整理成册,卖全信息公司。③警方为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将某通缉犯的照片、姓名及相关信息,通过媒体进行公开。④进别人房间要先敲门。⑤为防止各类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某市在大街小巷装了许多电子摄像头。⑥小林的妈妈偷看他的日记。 A.①③⑥ B.②⑥ C.①④⑥ D.②④⑤ 13.在坚持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必须高度重视个人隐私的保护,这是为了 ( ) ①缓解人们对人格独立的担忧 ②不让每人都有只属于自己的空间 ③保证人们能自由舒畅地生活 ④使个人的私人信息都能拿出来共享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①②④ 在2008年的央视“3•15”晚会上,国内短信群发业务公司老大——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被重点曝光,该公司被指日发数亿条垃圾短信,手握全国5亿多手机用户中一半用户的个人信息。 2亿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收入高低居然被一家商业公司弄得清清楚楚,这家公司怎么就能搜罗到如此海量的个人信息?找准相关部门“花钱,用关系”、打包购进资料才是数据库建立的根基。显然,垃圾短信的根本支撑在于个人信息买卖。据此完成14—15题。 14.相关部门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 ) ①是不尊重公民个人隐私权的表现 ②对个人信息安全构成巨大威胁 ③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 ④有利于个人信息共享,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15.相关部门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 ) A.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但不是违法行为 B.既不违反社会道德,也不违反我国的法律 C.既不承担道德责任,也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D.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16.我们要树立隐私意识,就要做到 ( ) A.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 B.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 C.做透明人,不要有隐私 D.不因好奇而热衷于打听别人私事,传播别人秘密 17.在现实生活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事件时有发生。下列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有 ( ) A.私拆别人信件,揭露别人隐私 B.恫吓、殴打他人,擅自搜查顾客身体 C.诽谤、诬陷他人,挖苦、讽刺获得荣誉称号的人 D.拐卖、残害妇女、儿童 18.在网络发展的今天,少数人为达个人企图,常在网上窃取他人电子邮件并加以散播。此行为侵犯了公民的 ( ) A.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B.姓名权 C.名誉权 D.隐私权 19.下列行为中,属于违法行为的有 ( ) A.父母偷看子女的日记 B.公安人员因国家安全的需要对出境信件予以检查 C.老师长期扣留学生信件 D.小丽在公众场合恶意诋毁小王 20.为保护隐私,我们上网时要掌握网络安全知识。下面做法正确的是 ( ) A.碰到陌生人询问个人资料不说谎 B.拒绝接受任何信息 C.把电子邮件加密后发送 D.定期更换密码和更新安全设置 二、概括(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下题蕴含的道理) 生活中会有这样的现象:未经同意,老师拆看学生的信件,父母拆看子女的信件,领导检查下级的信件。拆看信件者均认为自己有教育或管理的权利。 三、简答 1.去年5月的一天,山东省章丘市某学校学生到镇医院例行体检。当轮到八年级(4)班的女生佳佳透视时,医生看到屏幕上有阴影显示、这是由于佳佳的衣服上别了一个卡子造成的,医生也没问什么。然而这一切都被站在一旁的同学小虎看到了。调皮的小虎大笑着告诉向学们,佳佳肚子里有个小孩,引起了佳佳的一顿怒骂,事后也就没在意。然而从医院回到学校后,同学们都议论佳佳怀孕了。仅一天时间,谣言已遍及校园的每个角落。佳佳终于忍受不了,把此事告诉了班主任范老师。范老师一再向同学们强调:那是一句开玩笑的话,不是真的。但并没有什么效果。谣言飞进了佳佳所住的村子,佳佳的父亲找到学校要求严肃处理此事。然而,因为过几天学校就要放麦收假,校方决定把此事放一放。但随后谣言越传越走样,人们甚至纷纷猜测孩子的父亲是谁?有的说是她爷爷,有的说是她爸爸。佳佳及其家人,人格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再次找到学校。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学校召开师生大会避谣,而且对小虎也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但这一切都为时已晚,佳佳一家人生活在极度的痛苦之中. 问:(l)佳佳父亲把小虎和学校一起告上了法庭,理由分别是什么? 小虎: 学校: (2)他们分别在这场官司中应该吸取什么教训? 2. 张某在与他人斗殴的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并不治而亡,张某也失去了一根手指。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他远走他乡隐姓埋名,靠在建筑工地打工维持生活。后来,全国展开了声势浩大的追捕逃犯的“扫黑”行动,公安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张某的照片以及他的一些体貌特征,特别是他少了一根手指的事实。建筑公司的一名职工在网上看到消息后,就向公司领导反映了情况,公司领导就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了张某,最终张某落入了法网。 张某在被捕的时候心里很不服气。他认为公安部门在网上公布,建筑公司的领导、职工向他人泄漏他缺少了一根手指的事实,都是对他个人隐私权的侵犯。 (1)张某有没有隐私权?为什么? (2)公安部门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第二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一、1.A 2.D 3.D 4.B 5.A 6.C 7.B 8.C 9.D 10.B 11.B 12.B 13.C 14.B 15.A 16.ABCD 17.ACD 18.ABC 19.CD 20.ACD 二、1. ①小林闯红灯过马路,是放弃生命健康权的行为。②我们要珍爱生命,使自己处于安全环境的权利。②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③我们要珍爱生命和健康,承担起自己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应负的道德义务和法律责任。(紧扣主题,言之有理即可) 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三、1.(1)生命健康权。 (2)第一,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奋发向上的精神。 第二,我们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第三,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注意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3)出现校园暴力的原因有:人文教化的缺失和暴力文化的泛滥等。 (4)提示:针对出现校园暴力的原因;从学校、家庭、社会、未成年人自身提出解决的措施。 2.(1)略。 (2)①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人可知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③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3)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患病就医,恢复健康;遭遇非法侵害时,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不得轻生或自残;行使生命健康权时,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1.D 2.D 3.A 4.D 5.A 6.A 7.D 8.A 9.C 10.C 11.D 12.D 13.A 14.A 15.B 16.AB 17.BD 18.BC 19.AB 20.BD 二、1. 小黄给小宋取外号的行为是侵犯他人名誉、贬低他人人格的行为。因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2. ①我国公民享有肖像权和姓名权。我国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受法律保护。②侵害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当我们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维护自己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三、1. 李非的做法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名誉。李非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张勇,侵犯了张勇的名誉权。 2. (1)小明的姓名权受到侵犯。 (2)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也就是说,未成年入只是无法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利,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自己行使时须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是他们完全可以亨有自己的权利。他们的权利和成年人一样不容忽视和侵犯。 3. (1)门卫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学生张某和李某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权。学生张某和李某对门卫的恶语相加和大打出手是一种以不正当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不明智之举,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2)学生张某和李某在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受到非法侵害时,应该以法律为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一、1.C 2.A 3.A 4.B 5.B 6.B 7.C 8.C 9.C 10.D 11.D 12.B 13.C 14.A 15.D 16.AD 17.ABCD 18.AD 19.ACD 20.CD 二、通信秘密属于公民的个人隐私,家长、老师、领导拆看他人信件,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三、1. (1)小虎:调皮的小虎出于开玩笑,在同学中说“佳佳肚子里有个小孩。”以至被不明真相的人们相互传开,严重侵害了佳佳及其家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佳佳的父亲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把小虎告上法庭,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 学校:小虎与佳佳同属一所学校的学生,佳佳的名誉被侵害是在学校组织的学生例行体检中发生的。学校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负有及时为佳佳辟谣消除影响的责任,可学校却对此事重视不够,以“过几天就要放假收麦”为由,错过了及时辟谣的良好时机,以至于谣言进一步扩散,使佳佳及其家人生活在极度的痛苦之中。所以,佳桂的父亲把学校也告上了法庭。(从侵权与维权,小虎的责任与学校的责任去分析,言之有理,均可酌情给分) (2)小虎的教训:要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学校的教训:对可能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事件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以免造成后患。 2. (1)张某有隐私权。因为,隐私权是人格尊严权的一部分。法律赋予公民人格尊严权,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人格尊严的权利。张某虽因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他依然享有人格尊严,他的隐私和隐私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2)公安部门没有侵犯张某的隐私权。因为,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可以依法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该案件中公安部门的行为属于执行公务,出于办理案件的需要,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将张某的特征予以公布,所以不构成对张某隐私权的侵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