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菲根据大量的实验事实,经过比较分析,大胆地断定:电有两种:一种是与琥珀带的电性质相同,叫做“琥珀电”;一种是与玻璃带的电性质相同,叫做“玻璃电”。 由于“琥珀电”和“玻璃电”对其他带电体的作用恰恰相反──被“琥珀电”吸引的带电体一定被“玻璃电”排斥,所以人们就分别称它们为阳电(也叫正电)和阴电(也叫负电)。就好比我们人有男、女之分一样。当时只是用阳和阴或正和负来说明两种性质不同的电,至于称谁为正电或负电,完全是任意的。 为了统一起见,到了1747年,美国的富兰克林便把丝绸摩擦过的玻璃棒带的电称为“正电”,用“+”号表示;把毛皮摩擦过的火漆棒(或琥珀)带的电称为“负电”,用“-”号表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