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隋唐时,继承并发展汉魏以来政治制度,实行三省六部制,将秦以来的丞相职权一分为三,使之互相牵制和监督;把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职权分散给六部,限制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开创并完善科举制。这些都标志着中央集权制度的完善。 ⑤北宋建立后,吸取唐朝后期藩镇割据、五代十国时期北方政权更迭频繁的历史教训,采取强干弱枝的措施,将地方军权、行政权和财权收归中央,消除割据因素,并发展科举制,扩大统治基础,加强中央集权。 ⑥元朝建立后,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实行行省制度:中央设中书省,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地方设行省,由中央委派官员管理,这既是古代郡县制的发展,又是后代省级行政机构之始。 ⑦明清时期进一步强化了以皇权为核心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明初,中央废除了秦汉以来的丞相制度,权力分属六部,由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实现了皇权和相权的合一;地方废除元朝以来的行省,设三司分权;并实行特务统治、八股取士等措施,加强集权;清朝沿用明制,设内阁、置六部,但还保留议政王大臣会议,后增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全凭皇帝裁决,决策权完全掌握在皇帝手中,还强化八股取士,屡兴文字狱。至此,中国封建社会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4. 中国封建社会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演变与发展的特点: ①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集中体现,其内容既有较明显的继承性与共性,也有和时代特征相关的特殊性。 ②封建君主专制政体的强化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最大特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演变过程也始终矛盾交织: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和斗争;地方和中央关系的博弈(皇权加强意味着地方割据势力削弱,反之就膨胀);政治行政手段和不同程度思想文化专制措施的结合。 ③维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封建皇权;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加强对人民的控制是历朝封建统治者实行和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原因(其中前者是根源)。 ④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影响十分深远:在封建社会前期的秦汉至隋唐时期,其维护多民族国家统一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文化发展等积极作用是主要的。而在封建社会后期的北宋至明清时期,其消极作用则逐渐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其危害尤为严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