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的说,满清政府磕头外交的荒谬行为也受到了中国历史学家的批判,但这些批判所依据的却是西方的国际法行为准则,而中国为什么又要接受西方的国际法行为准则呢?从中国“天下一统”观念看过来,西方国际法中国家一律平等的原则才是荒诞可笑。因此,这就出现了两套用以判断国家对外行为的价值标准。用西方国际法行为准则去衡量满清政府的外交政策,对不符合它的那些观念和行为痛加批判,除了肤浅之外,还总有一种事后聪明的感觉。就如同当年的阿Q批评城里人错误的把“条凳”说成是“长凳”一样,他所依据的只是未庄的标准,并不足以作为凭据。理由在于:国际法并不因为它是国际法或者它今天流行就理所当然正确,它同样需要证明,同样需要我们去批判,而证明和批判都需要有一个更为基本的前提和标准。在这样一个基本的前提和标准之上,我们才可能既判断满清政府“磕头外交”的观念和行为是否错误,也证明国际法的标准是否正确。如果有必要,甚至这样一个前提和标准也需要由一个更加基本的前提和标准来加以证明,通过这样层层递进,我们将会到达一个终点,这个终点就是我们用以证明国家所有观念及行为是否正确的基础。因此,更具体的说,要对“天下一统”观念及“磕头外交”的行为进行批判,需要最终深入到有关国家与个人(而不是“人民”)权利相互关系的层次上,需要解释有关国家形成的理论,需要实际上去分析整个统治合法性的理论基础,这远不是那些肤浅的道德批判就能办到。这里只是提及而不赘述。 通州谈判破裂之后,按照事先的部署,清方当场拘禁了以巴夏礼为首的英法谈判使团共39人,押送北京,以“叛逆罪”投入大牢。给巴夏礼等人定下的罪名,再好不过的说明了满清王朝所坚持的“天下一统”观念之荒谬。他们仍然认为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是满清王朝的属国,因此,英法联军对中国的进攻并没有被看成是侵略、入侵或是战争,而是被当作是“叛乱”;满清政府对英法开战则被理直气壮的宣布为“剿夷”、“讨逆”。 满清政府一直把巴夏礼看着英法联军的最高统帅,根据“擒贼先擒王”的传统计谋,他们在通州谈判另外怀有的一个目的就是诱擒巴夏礼,期望巴夏礼就擒之后,英法联军群龙无首,必定自乱,然后乘机大举进剿,稳操胜券。当天中午,英法联军4000人就与清军精锐僧格林沁部近万人在通州张家湾交战,结果清军惨败。数日后双方在通州八里桥再次交战,英法联军约6000人大败清军精锐约30000人。皇帝闻讯后如惊弓之鸟,厚颜无耻的宣布“朕今亲统六师,直抵通州,以伸天讨而张挞伐”,然后从圆明园苍皇出逃,从此再也不敢回到北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