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题。 史浩,字直翁,明州鄞县人。绍兴十四年登进士第。三十年,除权建王府教授。会金主亮犯边,下诏亲征。时两淮失守,建王抗疏请率师为前驱。浩力言:“太子不可将兵。”王大感悟,立俾浩草奏,请扈跸以供子职,辞意恳到。高宗方怒,览奏意顿释,知奏出于浩,曰:“真王府官也。”既而,殿中侍御史吴芾乞以皇子为元帅,先视师。上亦欲令王遍识诸将,遂扈跸如建康。三十二年,孝宗受禅,迁翰林学士。张浚将图恢复,浩与之异议,浩奏:“先为备御,是谓良规。傥听浅谋之士,兴不教之师,谓之恢复得乎?”隆兴元年,拜尚书右仆射,首言赵鼎、李光之无罪,岳飞之久冤,宜复其官爵,禄其子孙。悉从之。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十朋亦疏史正志朋比并及浩自是不召者十三年。起知绍兴府。持母丧归,服阕,知福州。五年,复为右丞相。枢密都承旨王抃建议以殿、步二司军多虚额,请各募三千人充之。已而殿前司辄捕市人,被掠者多断指,示不可用。军人怙众,因夺民财。浩奏:“尽释所捕,而禽军民首喧呶者送狱。”狱成议罪,欲取兵民各一人枭首以徇。浩曰:“始衅者军人也,军法从事固当。若市人特与抗斗尔,可同罚乎?‘等死,死国可乎?’是岂军人语。”上怒曰:“是比朕为秦二世也。”寻求去,拜少傅。十年,请老,除太保致仕。绍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会稽郡王。浩喜荐人才,尝拟陈之茂进职与郡,上知之茂尝毁浩,曰:“卿岂以德报怨耶?”浩曰:“臣不知有怨,若以为怨而以德报之,是有心也。”莫济状王十朋行事,诋浩尤甚,浩荐济掌内制,盖其宽厚类此。 (节选自《宋史·史浩》)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十朋亦疏史正志朋比/并及浩/自是不召者十三年 B.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十朋亦疏史正志朋/比并及浩/自是不召者十三年 C.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十朋亦疏史正志朋/比并及浩/自是不召者十三年 D.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十朋亦疏史正志朋比/并及浩/自是不召者十三年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绍兴,是宋高宗的年号。年号是中国封建王朝用来纪年的一种名号。 B.扈跸,随侍皇帝出行至某处。扈,随从:跸,指帝王车驾或行幸处。 C.致仕,即辞官退休,又称为“致事、致政”等;文中“请老”亦同此意。 D.受禅,上古推举部落首领的一种方式:文中指新帝接受旧帝禅让的帝位。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史浩忠于职守,处事周密。他暂任建王府教授时,尽心献策;金军犯境,建王要代父出征,他认为不合适,竭力劝止,并代草奏疏,获得皇帝赞许。 B.史浩正直敢言,拨乱反正。他对张浚北伐恢复中原之策提出异议;他进言赵鼎、李光清白无罪,岳飞久蒙冤屈,应该为其平反昭雪,皇帝都听从了。 C.史浩重视民心,维护民利。殿前司抓人充军,军人抢夺百姓财物,造成冲突,官司立案量刑时,他认为应区别对待不法军人与抗争市民,因此惹怒皇帝。 D.史浩心胸宽广,宽厚待人。陈之茂曾经说过他坏话,他却拟定陈之茂升任郡守;莫济为王十朋作行状,诋毁史浩尤其厉害,他却举荐莫济掌管内制。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先为备御,是谓良规。傥听浅谋之士,兴不教之师,谓之恢复得乎? (2)臣不知有怨,若以为怨而以德报之,是有心也。 答案: 10.D (3分) 【解析】“往视之”的主语是史正志,故前面不能断开,排除A、C;“朋比”是依附勾结,不能断开,故排除B项。 【命题立意】本题重点考查学生理解文言文句子能力。能力层级为B级。 11.C (3分) 【解析】“致仕”,指交还官职,即退休;“请老”,指古代官吏请求退休。二者意思不同。 【命题立意】本题重点考查学生文言实词的能力。能力层级为B级。 12.A (3分) 【解析】该项曲解文意。“建王要代父出征”这一表述不符原文意思,原文是指“建王抗疏请率师为前驱”,意思是建王上书直言请求率领部队担任前导,并非代父出征。 【命题立意】本题考查概括和分析文本的能力。能力层级为C级。 13. (10分) (1)首先是准备防御,这是良好的规划。假如听信浅薄无谋的人,发动不经训练的军队,说这就是恢复(大业),怎么可以呢?(5分) 【解析】备御,准备防御;傥,通“倘”,假如;反问句式(“谓之恢复得乎”);各1分。句意通顺2分。 (2)我不知道有怨恨,假使把这当作怨恨而用恩德报答他,这就是存心的了。(5分) 【解析】以为,以之为,把这当作;有心,存心;判断句式(“是有心也”);各1分。句意通顺2分。 【命题立意】本题考查学生对文言文的理解和翻译能力,能力层级为B级。 【参考译文】 史浩,字直翁,明州鄞县人。绍兴十四年进士及第。三十年,授任史浩为代理建王府教授。适逢金国完颜亮侵犯边境,(皇帝)下诏亲自出征。当时两淮失守,建王上书直言请求率领部队担任前导。史浩极力进言说:“太子不可以率兵。”建王大有所感而觉悟,立刻让史浩起草奏疏,请求随从帝王的车驾而尽到儿子的职责,文辞意气恳切周到。高宗看了奏疏,知道奏疏是史浩起草的,说:“真是王府的官员啊。”接着,殿中侍御史吴芾请求派皇太子为元帅,先去视察部队。高宗也想让建王普遍了解各位将领,于是(建王)随从帝王的车驾到建康。三十二年,孝宗接受禅位,(史浩)升任翰林学士。张浚将要谋求恢复中原,史浩和他意见不同。史浩上奏说:“首先是准备防御,这是良好的规划。假如听信浅薄无谋的人,发动不经训练的军队,说这就是恢复(大业),怎么可以呢?”隆兴元年,(史浩)被授任为尚书右仆射,首先进言赵鼎、李光清白无辜,岳飞久蒙冤屈,应当恢复他们的官爵,授予他们的子孙俸禄。(皇帝)都听从了。先前,史浩因为要在瓜州筑城,报告派遣太府丞史正志去视察,史正志和张浚辩论。王十朋也上奏史正志依附勾结,一并牵连到史浩,从此十三年不被召见。(后来)(史浩)被起用为绍兴府知府。为服母丧还乡,服丧期满后,担任福州知州。五年,(史浩)又担任右丞相。枢密都承旨王抃建议以殿、步二司军有许多空位为由,请求各招募三千人补充部队。不久殿前司就抓捕市民,被抓的人很多自己折断手指,表示不能当兵。军人依仗人多,就借机抢夺百姓财物。官司立案量刑时,想要拿军人、市民各一人杀头示众。史浩说:“开始挑衅的人是军人,按军法处理本来得当。至于市民,只是和他们抵抗斗争罢了,可以一样处罚吗?‘同样是死,为国而死可以吗?’这难道是军人说的话吗?”皇上发怒说:“这是把我比作秦二世了。”不久,史浩请求离职,(却被)授任为太傅。十年,请求告老,授任太保退休,封为魏国公。绍熙五年逝世,享年八十九岁,封为会稽郡王。史浩喜欢推荐人才,曾经拟定陈之茂升官为郡守,皇上知道陈之茂曾经说过他坏话,说:“你难道是在用恩德报答怨恨吗?”史浩说“我不知道有怨恨,假使把这当作怨恨而用恩德报答他,这就是存心的了。”莫济为王十朋作行状,诋毁史浩尤其厉害,他却举荐莫济掌管内制。大致上他的宽厚就像这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