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那年的一次出走 这件事是妈妈讲给我听的。 五岁那年,有一次,亲戚给外婆家送来许多螃蟹。贪嘴的我从螃蟹一下锅就坐在饭桌旁,一直吃到所有人都离开饭桌了还意犹未尽。舅舅开玩笑地说:“行呀,你这陪客的功夫挺到家的嘛!”客人们一下子哄笑起来。没有人注意到我小小的自尊心已膨胀成一个大气球,在他们的笑声中濒临爆裂。爆裂的结果是,我下定决心从外婆家出走,生平第一次只身踏上了回家的路。 从外婆家到我家大约有十四五里路,一半的路程要走在一条名叫龙河的小河堤上,另一半则要走在棋盘一样整齐排列的对虾塘的堤坝上。总之,沿途处处都是水,充满了诱惑,又布满了危险。 我在水里尽情地疯了一两个小时才上岸赶路。经过对虾塘的时候,免不了又和钓鱼摸虾的孩子们玩上一会儿,和路边的蝴蝶蜜蜂逗上一阵子。直到天快黑了,我才进了家。 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成功地回家,妈妈有点惊讶,赶紧问我外婆知不知道我回家的事,我含含糊糊地说声知道,就猛地扑向了饭桌。 外婆把镇上的几条街喊遍了,仍不见我的踪影,一家人立即陷入了恐慌。 那时候没有电话,就是自行车全镇也才有两三辆。 舅舅和一帮小伙子到了龙河边,也不知怎么那么巧,头一网下去真的就捞上来一个小孩。十七岁的舅舅吓得一头栽到水里,怎么也爬不上来。外婆在家一听说河里捞上来个孩子,一下子昏了过去。苏醒后听说不是我,又昏了过去。 爸爸骑着好不容易借来的自行车回来。看到河堤上围满了人,便重重摔倒在路上,血“刷”地从头上流下来。得知并不是我,他立刻跳起来,飞一般往家里骑去。 一进家门,看到我正和哥哥、弟弟没心没肺地打闹,尾随爸爸的三姨哇的一声哭起来。她完全忘记自己从来没有骑过车,抢过爸爸手里的自行车,摇摇晃晃骑上就跑。 我猜出是怎么回事,躲到了门口不敢吱声。爸爸脸上带着一种我从没有见过的很奇怪的笑容,慢慢地走到我的身边,伸出手摩挲着我的短发,反复地说着同一句话:“你回来了呀,你回来了呀……” 那以后,我好像突然懂事了。哪怕离开十分钟,也要告诉大人自己到哪里去,什么时候回来。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1.从“五岁那年的一次出走”这件事上,“我”明白了什么道理?请用文中的原句回答。 2.在亲情这一主题上,本文与《我的叔叔于勒》截然不同,请你用自己的语言阐释这种不同。 参考答案 1.哪怕离开十分钟,也要告诉大人自己到哪里去,什么时候回来。 2.本文充分显示了亲情的伟大,而《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则在于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那里的人们毫无亲情可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