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不徇私情 马执斌 孙中山有位兄长,名叫孙眉。孙眉早年给地主当长工,后来被生活所迫,背井离乡,飘洋过海,到遥远的檀香山去谋生。孙眉先替人打工,赚了些钱,就开了家店铺,省吃俭用,日积月累,逐渐成为一个富裕的华侨商人。 孙中山能够在10岁时进私塾读书,靠的就是兄长孙眉的接济。1878年,12岁的孙中山随母亲乘轮船到檀香山投奔孙眉。在孙眉的资助下,孙中山到当地一所教会学校读书。在那里,孙中山不仅学到了西方近代科学文化知识,开阔了眼界,而且产生了改造祖国贫困落后面貌的强烈愿望。 189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创立了中国最早的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孙眉加入了兴中会,并且在经济上给予孙中山有力的支持。 1907年,孙眉回国,居住在九龙,秘密联络会党,从事革命活动。1909年,孙眉参加筹划广州新军起义。1911年,孙眉移居广州湾,组织民军,响应武昌起义,并收复了雷州半岛等地。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那时候,有人举荐孙眉出任广东省都督。孙眉受到一些政客的怂恿,也动心了。孙中山非常敬重自己的兄长,但他听到这个消息,毫不犹豫,立即致电孙眉,劝他不要出任广东都督。电文说:“兄宜专就所长,专任一事,如安置民军、办理实业之类,而不必当此大任。”孙眉最终接受孙中山的意见,不再争当广东都督。 孙中山先生一贯倡导天下为公,并亲自撰写过“天下为公”四个大字。孙中山先生言行一致,不徇私情的精神,实在令人敬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