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不我待”与“时不待我” 杨 挺 我们知道,很多成语都来自古语。而古汉语的语法和现代汉语的语法有所不同,因而有为数不多的部分成语仍然保留了古汉语的一些语法特点。“时不我待”就是其中之一。这里的“我待”是“待我”的倒装。 在古汉语中,有这样一条语法规则:否定句中,有否定词“不、未、莫”等,如果代词作宾语,一般(不是一律)放在动词之前。如廖序东的《文言语法分析》(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一书就列举了这样一些例句: ①子不我思,岂无他人?(《诗·郑风·搴裳》)你不想我,难道还没有别的人? ②三岁贯女,莫我肯顾。(《诗·魏风·硕鼠》)供养你多年,可是你不肯体恤我。 ③先生复缚置囊中,肩举驴上,而狼未之知也。(《中山狼传》)而狼还不知道这一点。 ④尔无我诈,我无尔虞。(《左传·宣公十五年》)你不欺骗我,我也不欺骗你。“无”,毋。 “时不我待”一语,就是因为有一个否定词“不”,又是以代同“我”作宾语,所以宾语“我”就放在动词“待”之前。这就是从意义上来说应该是“时不待我”但却要写作“时不我待”的原委。类似语法结构的成语还有一些,较常用的如“人莫予毒”。莫:无指代词,没有谁。予:我。毒:伤害,威胁。全句意思是:没有谁能够伤害我。因为有一个否定词“莫”,又是以代词“予”作宾语,所以宾语“予”就放在动词“毒”之前。 “时不我待”一词出现得较晚,但它的起源却很早。《论语·阳货》中已有“日月迭矣,岁不我与。”(《文选·与吴季重书》中有“然日不我与,曜灵急节。”《文选·幽愤诗》中有“实耻讼冤,时不我与!”无论是“岁不我与”或“日不我与”,还是“时不我与”,其义都等于“时不我待”;其语法结构也和“时不我待”相同。与:动词,等待。因为有一个否定词“不”,又是以代词“我”作宾语,所以就放在动词“与”之前。现以“时不我待”较为常用。如曹靖华《智慧花开烂如锦》:“忽而念及时不我待,只得像拉起一根葛条,不顾首尾,匆匆割取眼前一段。” 史式的《汉语成语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综合各家之说,给成语下了这个定义: 凡在语言中长期沿用,约定俗成,一般具有固定的结构形式与组成成分,有其特定含义,不能望文生义,在句子中的功能相当于一个词的定型词组或短句,谓之成语。 我认为这个定义是比较恰当而全面的。其中“约定俗成,一般具有固定的结构形式与组成成分”,更是各家一致的看法。准乎此,作为成语的“时不我待”已是约定俗成,具有固定的结构形式与组成成分,就不宜改为“时不待我”,尽管“时不待我”意思并不错。 不仅如此,有一些语法结构和现代汉语没有大的差别、但用词不同的成语,也不应根据现代汉语套改。如“靡不有初,鲜克有终”。“靡”意为“无”,现在已不用“靡”来表示“无”了,但也不必就将“靡不有初”改为“无不有初”。理由还是这些成语已“在语言中长期沿用,约定俗成,具有固定的结构形式与组成成分”。 综上所述,从语言规范化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用“时不我待”而不用“时不待我”。对于一般人来说,知道“时不我待”的意思就是“时不待我”就可以了;对于语文工作者来说,还应懂得为什么要用“对不我待”而不用“时不待我”。 选自《中学语文教学参考》2000年第11期 (责任编辑:admin) |